为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落实校、院两级安全管理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安全员的确定
依照《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安全管理构建平安校园的若干意见》,校内各单位要设立安全员,协助各单位主要领导具体分管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三)群防群治原则;
(四)责任追究原则。
三、各单位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机制,健全安全制度,坚持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
(三)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四)组织实施单位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五)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六)落实单位内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三防”覆盖率达到100%;
(七)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各项安全管理、教育活动。
四、目标考核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加强安全管理构建平安校园的若干意见》对校内各单位安全员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安全员授予“郑州师范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因工作失职、安全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或安全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