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技能,减少火灾危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我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演练。
二、开展演练应制定以下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七)善后工作。
三、校内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责任人和管理人要积极参与演练活动,切实提升灭火、疏散和救援能力。
四、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参演人员,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演练中严密组织,协同配合。通过演练,不断完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