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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征兵新政7大亮点解读
发布时间:2016/6/21 10:00:55访问量:(0

2015年7月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委、市政府、郑州警备区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意见》(郑发﹝2015﹞13号),适龄青年参军入伍政策更加优惠,大学生参军将得到更多实惠。

亮点1 提高优待金

自2016年起,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普通兵优待金发放标准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2016年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有望提升为30888元。到四类(含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潜艇、潜水等有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比普通义务兵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比普通义务兵每年增加20000元。

亮点2 发放差旅补助

郑州籍在外地上学、务工人员返乡,外地籍在郑上学的大学生返校应征体检,每人每天发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补贴。

亮点3 大学生入伍发放奖励

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按照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在退伍后,持退伍证和《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费资助申请表》到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领取,各开发区到管委会指定机构领取。

亮点4 拓宽优先征集渠道

将对新考(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村官”的男性青年优先纳入征集范围,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优先批准入伍,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退役后选择复职的,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对进藏进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亮点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落户

2015年(含)以后,从郑州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安置入户后,在郑州落实就业单位,符合迁郑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亮点6 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全市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毕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原始考分加4分计算成绩,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的另加2分,获三等功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级奖励,不累加。加分政策从2015年入伍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执行。

亮点7 加大拥军优属力度

    每年重大节日,各级政府要组织慰问现役军人家属、伤残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烈军属活动。要适当增加拥军优属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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