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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学实验用品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校内单位要制定严格的购买、使用、储存制度,认真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实行专人保管、专门存放。保管人员、存放地点、物品名称和数量等要报保卫处备案。

三、在实验室、工作场所使用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四、库存的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要经常盘点、检查,做到账物相符,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五、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场地应安装防爆灯,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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