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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单位内部消防管理工作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二、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完善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抓好落实。

四、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岗位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报送保卫处存档。

五、组织实施单位内部消防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六、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管理区域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指示标志的检查、维护 保养,确保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保障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确定本单位义务消防员。

八、结合本单位实际,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九、落实单位内部每日防火巡查,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频次,并按规定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本单位管理区域发生的初起火灾,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十一、完成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保卫处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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